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丢失公告(编号:202300081)

时间:2023-05-24作者:中国·依安来源:依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因不动产权利人李东明保管不慎将《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6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依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26号窗口

联系方式:0452-7026609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坐落

证号(丘地号)

不动产
面积

用途

备注

1

李东明

国有土地使用权

依安镇西北街保险公司住宅楼211号

A-4-11-211

56.43平方米

住宅

 

公告单位:依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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