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居民集中参保缴费政策调整的通知

按照黑龙江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有关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黑医保发〔2022〕20 号)文件精神,城乡居民集中参保缴费政策调整如下:

一、延长 2022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期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的影响,将 2022 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统一延长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城乡居民在集中参保期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每人交350元,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在 2022 年 6 月 1 日 后参保缴费的,每人交960元,待遇享受等待期为缴费到账后2个月起至2022年12月31日。新生儿应在出生后 90 天内参加户籍地居民医保,按照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障待遇;未在出生后 90 天参保的,按照属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政策规定执行。

二、全面取消参加医疗保险的户籍等限制

4月1日起不再将户口、居住证、暂住证、参加本地养老保险等作为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城乡居民等参保缴费的前置要件,切实推进应保尽保、全民参保。
  三、普通城乡居民怎样参保缴费
    一是在缴费期内(2022年5月31日前)初次参保的普通居民,持身份证或户口到县医保中心服务大厅或乡镇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再扫交通银行缴费二维码进行缴费。二是新生儿自出生90天内带出生证或户口本到县医保中心服务大厅或乡镇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再扫交通银行缴费二维码进行缴费。三是在缴费期内(2022年5月31日前)已办理参保登记的普通居民,可通过扫交通银行缴费二维码进行缴费。
  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提示,如果您或您的家人还没有参加居民医保,请务必抓紧时间参保缴费。如果您身边的朋友还没有参加居民医保,也请及时提醒。

 

依安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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