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依安县2007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2008924日依安县第十五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依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高振华所作的《关于依安县2007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和县审计局局长孙二辉所作的《关于依安县2007年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对依安县2007年财政决算(草案)和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决定批准依安县2007年财政决算。会议对审计工作报告表示满意。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依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批准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的决议》,坚持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经济运行形势,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不断强化税收征管,确保重点项目支出,全面完成2008年预算任务。如果经济运行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年度计划,应当按照《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及时将调整方案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做好跟踪检查。对问题整改情况,年底前向人大常委会做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