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4日依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依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发展现代农业工作的审议意见
依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常委会,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现代农业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认真贯彻县委的总体部署,创新发展理念,转变生产经营方式,不断加大对传统农业的改造力度,龙头企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快,产业化项目建设进展顺利,较好地推动了现代农业快速发展。但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抗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不强等问题仍不容忽视。为进一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提出以下要求:
1、要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切实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来抓,进一步完善发展规划,加强对乡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教育和培训,充分调动他们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广大农民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2、要进一步加大对传统农业的改造力度,加强农业合作社建设,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要培植龙头企业发展,加快企业原料基地建设;要大力推广农业新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3、要进一步加大对发展现代农业的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要抓住黑龙江粮食基地建设契机,拓展增加农业投入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现代农业发展 ,不断扩大农业投资规模,加快建立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投入保障机制。
4、四个月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上述意见办理情况。
二、依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审议意见
依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常委会,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加强宣传,强化管理,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加强行政执法,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就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要处理好保护环境与促进发展的关系,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要严格执法,加强综合整治,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影响群众生活的噪声、烟尘等环境污染问题,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三)要加强环保队伍建设,逐步增加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完善环保基础设施,提高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和装备水平。
(四)四个月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上述意见办理情况。
三、依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民事审判工作的审议意见
依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切实履行民事审判职能,强化案件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化解民事纠纷,为县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较好的法律保障。为进一步做好民事审判工作、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进一步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加大调解力度,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要坚持司法为民,切实为群众参与民事诉讼提供司法便利和优质服务,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要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排除干扰,公正裁决,切实提高民事案件质量与效率,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要严格按照公正、文明司法的要求,切实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维护法律的尊严。
(四)四个月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上述意见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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