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6日依安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依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鞠春江院长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有效地发挥了司法保障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任务。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不断提高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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